******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南宁卷烟厂2021年购置废烟支烟丝回收处理机之配套装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宁卷烟厂2021年购置废烟支烟丝回收处理机之配套装置
项目编号:gxjtz[2024]02081
招标范围:购置废烟支烟丝回收处理机的配套辅助处理装置1台,以及本项目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相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操作控制集成、相关管道预留接口、以及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相关安全保护装置(系统)、机械、电气系统等的配套元器件。同时备齐设备安装调试的相关随机备件和工具等,项目最高限价75.17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合法存续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无。
2.3本项目特殊要求无。
2.4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5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6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7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属于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管控对象。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和******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13室)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3.2招标文件每套******************银行账号:************3)。
3.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开标厅)
4.3提交方式
采用现场提交,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集团网上发布。
6.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
邮 编:530031
联 系 人:魏飘飘、庞海秀、熊莎莎
电 话:******
传 真:******
******有限公司南宁金凯支行
账 号:************3
2024年8月21日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宁卷烟厂2021年购置废烟支烟丝回收处理机之配套装置
项目编号:gxjtz[2024]02081
招标范围:购置废烟支烟丝回收处理机的配套辅助处理装置1台,以及本项目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相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操作控制集成、相关管道预留接口、以及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相关安全保护装置(系统)、机械、电气系统等的配套元器件。同时备齐设备安装调试的相关随机备件和工具等,项目最高限价75.17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合法存续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无。
2.3本项目特殊要求无。
2.4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5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6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7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属于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管控对象。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和******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1213室)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3.2招标文件每套******************银行账号:************3)。
3.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1楼开标厅)
4.3提交方式
采用现场提交,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集团网上发布。
6.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26号广西建通中心12楼
邮 编:530031
联 系 人:魏飘飘、庞海秀、熊莎莎
电 话:******
传 真:******
******有限公司南宁金凯支行
账 号:************3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