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我局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资源局
2024年10月10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 地址 | 项目 单位 | 主要 用途 | 批准 文号 | 核准面积(公顷) | 批准期限 |
1 | 罗城安康小区(保障性住房用地)项目石料堆放场临时用地 | 东门镇勒俄村大勒党屯、小勒党屯 | ******有限公司 | 石料堆放场 | 罗自然资函〔2024〕136号 | 0.6880 | 2024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8日 |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