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医院委托,拟对******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请于2024年11月05日18时00分前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公示发布媒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太兴路70号(金泰大厦1-1101号)
联系人:董丛华
联系电话:******
附件:******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预公示稿。
******医院
******有限公司司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