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有限公司受******农村局委托,现对2024年八步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铺门镇河东村、中华村、兴华村、兴全村、浪水村、八俊村、笛口村及安定村片区)地力提升(项目采购编号:HZZC2024-G1-020207-GXRH)进行公开招标,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08月15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为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提交至本采购代理机构(可编辑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应同步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并致电联系确保采购代理机构知晓该事项),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为供应商提交《意见函》的,请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有效的《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本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本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意见函》将在发布本项目《采购文件》预公示的同一媒介统一予以答复。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并在发布本项目《采购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发布修改意见,对不予以采纳的意见或建议,注明理由亦在发布本项目《采购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公示并作为采购项目资料存档。预公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新《意见函》),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接受潜在投标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采购文件》******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供应商被否决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冼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回建地F地块172号二、三层
附:2024年八步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铺门镇河东村、中华村、兴华村、兴全村、浪水村、八俊村、笛口村及安定村片区)地力提升《采购文件》预公示内容
******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全称)******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2日
附件:2024年八步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铺门镇河东村、中华村、兴华村、兴全村、浪水村、八俊村、笛口村及安定村片区)地力提升《采购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