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项目合资公司合作方财务尽调服务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来宾项目合资公司合作方财务尽调服务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 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来宾项目合资公司合作方财务尽调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供应商接受采购方委托,对目标公司进行财务尽职调查。拟执行的程序涉及的时间为:2021、2022、2023年度,对于必要事项需追溯到发生或公司设立之初;工作范围包括目标公司影响会计报表的相关财务资料和非财务资料。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服务项目终结之日止。
(四)采购内容:来宾项目合资公司合作方财务尽调服务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 直接采购理由及拟成交供应商
- 直接采购理由:根据******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北投环境发〔2024〕31号)第三章采购管理之“第二节采购方式”之“第十七条”中序号11:“...直接采购适用于采购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的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金额<10万元,且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 拟成交供应商名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1日17时3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23日17时30 分
- 发布公示的媒介
******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发布。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南宁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楼
联系人:欧扬
联系电话:******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有限公司采购办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3816229(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海路20号南宁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1号楼
联系人:欧扬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