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包膜处理白色复合颜料及无机纳米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包膜处理白色复合颜料及无机纳米材料项目一期、二期工程(一期)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工业园石龙片区B区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是进行包膜处理白色复合颜料及无机纳米材料生产和销售。目前完成建设实际总投资为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20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6%。
示时间: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3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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