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炭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炭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五万吨炭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部(岑溪)创业园大业核心区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竣工时间:2023年5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4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反馈至我公司,谢谢。
联系人:唐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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