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有限公司缓控释专利农药(颗粒剂)及除草剂(制剂)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新材料科技园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4年8月13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链接。
四、公示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5个工作日),即日起,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五、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775-6790302。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子信箱:gghbglk@126.com
通讯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1001号贵港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邮编:537100
联系人:谭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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