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申请的“园湖南路11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总平面图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青秀区园湖南路11号。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三、调整理由
******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位于园湖南路11号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已于2************居住套数不变的情况下,项目业主申请对已批复的总平面图(审批号:GH2014-077)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布局:将已批总平规划的1栋三拼高层住宅楼调整为两栋高层住宅楼(建筑高度为99米), 1栋5层公有房屋拆迁回建楼调整为1栋6层住宅楼(建筑高度为22米),3层裙房调整为1层******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绿地、停车布局、出入口等内容。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与已批总平相比较,总建筑面积由52215.47㎡调整为52044.87㎡;地上总建筑面积由?42017.25㎡调整为37833.02㎡;总计容建筑面积维持37458.80㎡不变,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33875.33㎡调整为36059.67㎡,配套商业由1580.48㎡调整为371.42㎡******居委会用房由96.54㎡调整为86.57㎡,物业管理用房由146.23㎡调整为120.20㎡,公厕由60.24㎡调整为63.36㎡******消防控制室由26.22㎡调整为47.24㎡,取消配套服务用房1693.76㎡,新增养老服务用房300.69㎡,党群活动用房300.20㎡,婴幼儿活动用房60.37㎡;地上总不计容建筑面积由4558.45㎡调整为374.22㎡;地下室建筑面积由10198.22㎡调整为14586.07㎡;建筑密度由33.95%调整为25.56%,绿地率维持30.02%不变,住宅套数维持300户不变,总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314个调整为318个。调整后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仍符合新城片区XC-03(鲤湾路)单元控规、规划设计条件及房改立项批文要求。
(三)总平面图及相关具体数据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资源局规划公告栏(南宁市锦春路3号—1号)。
(二)“园湖南路11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项目现场。
******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11月15日至2************办公室(联系电************办公室,邮编:530000)。?
******资源局
2024年11月13日
相关附件下载: 1.批前公示牌:园湖南路11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总平 调整对比.pdf
2.批前公示牌:园湖南路11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效果图 调整对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