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乌兰察布分行守护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行乌兰察布分行守护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1年预估金额为46.2万元,2年总预估金额为92.4万元。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银行乌兰察布分行守护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0747-2460SCCNM145
2.3 预估金额:46.2万元/年,92.4万元/两年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由投标人派出守护人员在招标人报警监控联网中心对招标人指定守护目标进行值守服务,非现场对全行营业网点、金库、离行自助、市行办公楼内等甲方指定的守护目标进行安全巡查、设备巡检等保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周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7 进驻时间:签订合同生效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于2025年1月1日进驻。
2.8 入围数量:1家,计划需求人数11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具备完成本项目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和承诺函)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窜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5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提供承诺函)
*3.9投标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承诺函)
*3.10为保证集采项目的公开公平,不允许行内员工直系亲属参与我行集中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3.12投标人提供由公安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09:00至2024年11月20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在平台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要求见本章4.3要求)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支付平台使用费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2平台使用费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3投标人在支付平台使用费获取招标文件前须提供如下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一套,资料不全或资料清晰度难以辨别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报名资料格式详见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招标公告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盖章复印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3.1-3.3和3.6-3.11所列情况的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投标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承诺函)
(8)提供由公安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9)投标人联系单(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4.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此报名审核结果不作为资格审查结果,******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09:30分;
5.2 ******有限责任公司二楼1号开标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采购费用(场所服务费)
6.1、收费标准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结果公示布后5******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中标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场所服务费。
6.2、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031131
行 号:******1951
6.3******有限责任公司1楼12号窗口开具发票。
6.4、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塔拉
联系电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同步发出,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桥东五马路6号
联系人:塔经理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国际金融大厦1705室
联系人:乌日汗、程蕙、郝爽
电 话:******、******
邮 箱:******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