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蓝天广西分公司南宁铁路卸油站扩建工程电液执行机构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
1. 采购条件 | |||||||||||||||
本采购项目华南蓝天广西分公司南宁铁路卸油站扩建工程电液执行机构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项目业主(采购人)为******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电液执行机构(DN400,分体式,含配套液压管等执行机构所需配套配件)2台;电液执行机构(DN300,分体式,含配套液压管等执行机构所需配套配件)2台;其余详见技术规格书。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供应商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须具备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资质证件。 (二)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响应供应商应具有20万元以上电液执行机构销售业绩。 (三)是否限定制造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是拟投电液执行机构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四)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五)相关承诺要求: 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响应单位具有所投产品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响应单位须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响应单位近一年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 (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 (六)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其他:响应单位应规范响应文件编制,满足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PBidder)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选择拟参加的标包。 4.3 采购文件售价:0.0 元。 ******集团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相应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模块获取;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供应商)可通过‘系统登录页面-->手册下载’获取;系统操作前请您仔细研读操作手册并进行相关电脑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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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信息 | |||||||||||||||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4时00分,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吴圩机场航空路9号 5.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4时00分,开启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吴圩机场航空路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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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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