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现将广西药用植物园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广西药用植物园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位于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189号广西药用植物园处。项目新建建构筑物包括两部分,一是在园区科研基地内新建药用植物精准栽培中心、温室及相关配套用房;二是对药物植物园现状科研实验及中试中心大楼加装电梯。
二、地类(用途)
公园绿地及科研用地。
三、调整理由
******委员会关于广西药用植物园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桂发改社会〔2024〕820),为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产业,建设单位申请在广西药用植物园内开展广西药用植物园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建设。
四、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药用植物精准栽培中心、温室及相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共4222.68平方米。其中,药用植物精准栽培中心2240.00平方米,引种保存及种质保存温室784.00平方米,引种隔离温室716.80平方米,种苗初检除害处理用房398.24平方米,水处理设备间83.64平方米。药用植物精准栽培中心、引种保存及种质保存温室、引种隔离温室均为地上一层,药用植物精准栽培中心、引种保存及种质保存温室、隔离温室的大棚高为6.6米,种苗初检除害处理用房的大棚高为5.55米,水池及附属设施层高为4.5米。
(二)在现状科研实验及中试中心大楼2#楼至3#楼开敞连廊处、3#楼至4#楼开敞连廊处分别新增1台电梯,共增加2台电梯,增加面积72.48平方米。
五、公示地点
******资源局规划公告栏(南宁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二)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189号广西药用植物园现场。
******资源局网站(******)。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至************资源局锦春路3-1号,邮编:530000)。?
******资源局
2024年11月26日
相关附件下载: 批前公示牌:广西药用植物园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