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宾阳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初步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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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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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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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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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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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总处理规模875吨/天(其中畜禽粪污640吨/天、农业秸秆180吨/天、其他有机垃圾50吨/天、病死畜禽5吨/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厂房及处理工艺设施、储运设施、厂区的环保设施、综合楼、厂区内道路及绿化配套;购置安装设备主要包括:收运系统、预处理系统(畜禽粪污预处理系统、秸秆预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沼气净化利用系统、沼气存储系统、沼渣脱水系统、增温系统、除臭系统、有机肥生产系统等,预留远期建设燃气发电机组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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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16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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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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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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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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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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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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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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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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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苏红玉 (注册编号:******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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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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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2、北京高安屯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昆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一期技改、二期扩建项目设计服务;4、大连市城市中心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5、武汉千子山有机质固废处置项目餐厨废弃物和厨余废弃物协同干式厌氧消化处理工艺及电气自控详细设计;6、老虎冲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合同;7、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湿解处理厂暨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技改升级项目设计—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8、迁安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EPC;9、彭州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10、昌平有机质生态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11、永安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和渗滤液处理系统工艺包深化设计;12、温州永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13、成都市新津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14、邛崃市餐厨废弃物处置厂设计-施工总承包;15、淮滨县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程设计;16、雅安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17、怀化市厨余(含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18、六盘水市水城区城乡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置及垃圾资源利用示范项目;19、常熟市可再生有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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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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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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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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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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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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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谢文刚(注册编号:******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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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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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金堂县餐厨垃圾综合处理项目;2、楚雄市城区厨余垃圾与粪便处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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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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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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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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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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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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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万晶晶(注册编号:(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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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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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陇西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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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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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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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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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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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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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