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2024-2027年办公家具采购供应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4-2027年办公家具采购供应商
项目编号:gxdyzb24-(nz)09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招标人所属范围内的日常使用的各种木制、钢制、钢木类办公家具零星采购,预计采购金额50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次招标物品的生产或者经营资格,并具有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
2.3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4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5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6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属于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管控对象。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和2.2条款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815室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50元。
3.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和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813开标室
4.3提交方式
4.3.1采用现场提交,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3.2本项目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6.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
邮编:530000
联系人:黄清霞
电话:******
传真:/
******有限公司南宁青秀万达广场支行
账号:************8888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列表: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4-2027年办公家具采购供应商
项目编号:gxdyzb24-(nz)09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招标人所属范围内的日常使用的各种木制、钢制、钢木类办公家具零星采购,预计采购金额500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2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次招标物品的生产或者经营资格,并具有售后服务能力的单位。
2.3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4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5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6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属于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管控对象。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和2.2条款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815室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50元。
3.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和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813开标室
4.3提交方式
4.3.1采用现场提交,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3.2本项目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发布。
6.招标代理机构其他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
邮编:530000
联系人:黄清霞
电话:******
传真:/
******有限公司南宁青秀万达广场支行
账号:************8888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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