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有限公司象州县茶花岭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开采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
标段(包)编号:D************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以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建管平台以项目代码2206-451322-04******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340°方向直距约13km的茶花山林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象州县茶花岭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开采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340°方向直距约13km的茶花山林场内,邻近柳江,隶属象州县象州镇、运江镇管辖。矿区面积0.8713km2,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9°38′38″~ 109°39′39″,北纬24°03′01″~24°03′40″,开采标高+336.33m~+100m,开采范围内累计查明石灰岩矿资源总量20640.52万t,设计可利用资源量16932.37万t。项目生产规模980万t/a,配套排土场位于矿区西南侧,面积527.98亩。设计采用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采用爆破松动、装载机装车、汽车运输,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开采。项目基建主要包括配套骨料加工工程卸料平台至矿山首采平台、矿山首采平台至排土场间(共3.12km)道路及附属设施、覆盖层剥离、排土场挡护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前建设任务,道路土方开挖约30万m3、覆盖层剥离约400万m3、排土场建设工程量包括浆砌石5000m3、混凝土浇筑1500m3。 2.3 服务期限:54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0月25日。 2.4 招标范围:象州县茶花岭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开采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中标人数量:1家。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投标人禁入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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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 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矿山工程注册专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接受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 3.1.2 财务要求:需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 业绩要求:要求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监理过2个及以上大型矿山项目,包括已完工或在建/在运行项目。 3.1.4 信誉要求: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矿山工程注册专业),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接受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 3.1.6 中标人数:1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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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承包商管理系统( ******/Contractor/login) 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提示:进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项目和所投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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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10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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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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