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城乡规划批前公示(宁明?水岸华府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宁明?水岸华府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事宜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宁明县江滨南路
二、调整理由
******有限公司申请对宁明?水岸华府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三、调整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2992.71平方米(约19.49亩),具体调整如下:
1.调整前首层平面图主要用房位置
2.调整后首层平面图主要用房位置
******消防泵房已调整到负一层。
4.地下室负二层减少前平面图主要功能示意,减少区域不影响原停车功能。
5、调整前后经济技术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修改设计优化,主要为地下室非计容面积减少及首层功能位置调整及部分面积调整,不增加计容面积使用功能,不影响住宅计容面积,不涉及机动车停车位调整。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因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源局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新阳路6号,邮编:532500)。
特此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宁明?水岸华府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事宜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宁明县江滨南路
二、调整理由
******有限公司申请对宁明?水岸华府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
三、调整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2992.71平方米(约19.49亩),具体调整如下:
1.调整前首层平面图主要用房位置
2.调整后首层平面图主要用房位置
******消防泵房已调整到负一层。
4.地下室负二层减少前平面图主要功能示意,减少区域不影响原停车功能。
5、调整前后经济技术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修改设计优化,主要为地下室非计容面积减少及首层功能位置调整及部分面积调整,不增加计容面积使用功能,不影响住宅计容面积,不涉及机动车停车位调整。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因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源局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新阳路6号,邮编:532500)。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