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建设项目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 2022 年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储备项目及资金调整的通知>的通知》(桂商建发〔2023〕32号)文件和《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48号)等文件要求,依据第三方审计报告,我局牵头组织******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以及县域第三方验收专家成立验收小组对县域商业建设项目:“邮政物流共配中心建设项目”、“工投含香生活超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升级改、扩建工程”等3个项目进行初步审核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现将建设项目初步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4年11月13日至15日),如对以上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联系电话0778-882199,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桥西路262号(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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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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