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编号:GXPXGJZYXY-2024-1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度教材采购
(三)采购内容:2024-2025学年度教材(注:具体采购数量、教材名称以实际订单为准)。
(四)交货期: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供货。
(五)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经营中文图书及声像出版物,并有书刊二级批发以上资质的有效书刊批发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具有三年以上书刊发行经历,无从事销售盗版书刊的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制度健全,依法纳税,合法经营,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或违约行为。
(四)有可靠的供货渠道, 并具有高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及结算能力。
(五)在资金、装备、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条件,有圆满完成同类项目的成功经验。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学校选定的教材,除两课外,必须按招标约定折扣提供。
******学校开学时安排至少4人协助发放教材。
(三)中标单位必须确保教材供应质量,与订单要求一致,坚决杜绝盗版教材。若因所供教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标单位应全额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凡出现教材质量问题、盗版教材等情况招标方可退换或拒绝付款。
(四)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按招标方要求时间前供书,并及时准确反馈供货信息。接到教材预订单7天内反馈供货信息,确定订单后,能够保证在20天内有95%以上教材到货;对于临时追加补订的教材,接到订单2天内反馈供货信息,并按要求采用快运、快件、邮递等方式及时送货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因改版、停止出版或加印的教材,应一周内反馈信息,以便及时调整。
(五)对因招生计划变更,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造成的教材增减及其它变更,中标单位须按招标方要求增加供货、退货和调剂。
(六)中标单位需将到货教材临时保管存放,并按照招标方要求时间负责将所征订教材免费送达指定书库按要求进行整理分类和发放。
(七)对收货时发现短缺、多发、错发等问题即时予以解决。
(八)教材包装必须注明教材名称、册数、主编、版本等。
(九)开学两个月内办理退、换教材,并及时结算教材款。
(十)报价要求:报价时主要报折扣率。在保证教材质量,满足招标条件要求下,在同等信誉、同等服务的情况下,折扣优惠多者优先中标。
(十一)对招标方列出的教材订购清单,按统一折扣率报价。追加补订教材的折扣率与中标价的折扣率保持一致。
(十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行文定价的教材可按其定价要求结算(如:教育部指定使用的两课教材)。
(十三)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本招标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责任)。
四、教材招标有关具体情况说明
(一)各书商必须认真阅读《******学院2024-2025学年度教材招标通知》的要求,并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方可参加投标。
(二)本次投标采用邀请投标方式进行。
(三)中标教材分配原则:在保证教材质量,满足招标的条件要求及在同等信誉的情况下,根据折扣最高(多)的首两家同时中标,最高折扣者可获得书目订单总数量及/或金额之2/3,而第************************学院分配予中标人,并以最接近2/3和1/3的书目数量及/或金额为分配之准则。
(四) 如最高折扣者出现两家或以上,则给予此同等折扣投标人第二次竞标报价,若第二次报价仍出现相同时,则招标人有权根据售后服务、公司资质、承诺交货时间等,最终确定两位中标人,若不能分出高低,则招标人之总部以公平方式决定两位中标人,而两位中标人各分别获得书目订单总数及/或金额之半数(1/2),而分配准则以上述第(三)点为准,而招标人之决定亦是最终决定。
******学校方提前说明和申请,并取得校方认可和同意。非特殊情况下因书商供应方原因所造成交货时间延误,书商必须向校方做出说明,并取得校方谅解。超过规定交货时间10天后,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外釆购其他书商教材,所造成的差价由合同方负责。
五、标书内容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证明
1.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折扣。
(三)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
(四)与其他高校成功合作的案例。
(五)其他有利于投标公司中标的合法资料。
******学校再通知寄送到指定地点。
六、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下午18时。
七、标书直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
八、特别告知事项
中标后,对方无权上调折扣率,有权下调折扣率;对方承担一切擅自变更的法律责任。
九、法律责任
******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一)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二)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三)中标单位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四)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学校满足其条件的。
******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投诉
如投标单位发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有违规问题或疑似问题,可向我校审计部门反映、投诉。
联系电话:******
联系人:方金林
******学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