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XY2024-FW-026
******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首次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收费方式、报价要求 |
电动自行车充电按功率进行计费,计费上限标准为:0-250W:1元/4小时;251-350W:1元/3小时;351-800W:1元/2小时的价格对使用插座的用户进行实时收费。 |
电动自行车充电按充电电量计费,计费上限标准为:2元/度,包含充电服务费和电费(电费包含供电公司收取采购人的基础电价加上10%的电损费用),对使用插座的用户进行实时收费。 |
2 |
收费方式、报价要求 |
学校教职工有权享受投资运营商给予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优惠,按充电桩中标收费标准享受不少于8折的优惠价。 |
学校教职工有权享受投资运营商给予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优惠,按充电桩中标收费标准享受充电服务费8折的优惠价。 |
3 |
收费方式、报价要求 |
电费:由投资运营商安装经校验检******学校。另外,投资运营商需向采购人缴纳电价10%的电损费用。投资运营商应于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采购人全额支付上季度的电费及电损费用。 |
电费:由投资运营商安装经校验检******学校。若基础电价出现波动,则按照供电局最新发布的电价执行。另外,投资运营商需向采购人缴纳基础电价10%的电损费用。投资运营商应于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采购人全额支付上季度的电费及电损费用。 |
4 |
递交竞标文件的时间 |
2024年11月8日下午17:00前 |
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00前 |
5 |
现场考察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上午10:00-11:00 |
2024年11月11日上午10:00-11:00 |
6 |
采购需求 |
/ |
******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管理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发改价费〔2024〕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 |
7 |
价格分 |
(1)以竞标人有效报价计算加权平均价格,作为价格分计算的基础…… (2)以竞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加权平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加权平均价格)×30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以竞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评标基准价与评标报价均不计基础电费) |
8 |
项目报价表 |
(详见2024年10月29日首次公告附件) |
(详见附件) |
9 |
承诺函 |
******学校教职工使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优惠,按充电桩中标收费标准享受折的优惠价。(请竞标人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要求不少于8折且与报价表中一致) |
******学校教职工使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优惠,按充电桩中标收费标准享受充电服务费8折的优惠价。 |
本次更正日期:2024年11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相关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
******学院(******)。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采购科
联系人:义老师;联系方式:******
2.联系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宝源南路29号
3.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