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限公司******集团南宁总部基地项目商业裙房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良庆区宋厢路20号。
二、用地规模及用途
用地面积17552.72平方米(折合约26.33亩);用地性质为批发零售、商务金融用地。
三、土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4.0且≤7.0。
四、调整理由
******集团南宁总部基地项目商业裙房方案进行调整。
五、主要调整内容
(一)将3#办公楼三层商业裙房的室外走廊采用玻璃幕墙封闭为室内商业空间。
(二)将2#办公楼与3#办公楼商业裙房之间的连廊由2层增加至3层。
(三)本次裙房方案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80679.36平方米调整为180998.53平方米,增加319.17平方米。容积率由6.84增加至6.86。未涉及项目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建筑退距等规划控制指标调整。调整后的容积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建筑外立面风格色彩与原批方案总体协调。上述相关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公示方案为设计草案,最终以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六、公示地点
(一)******资源局规划公告栏(南宁城市规划互动平台)。
(二)******集团南宁总部基地”项目建设现场及售楼部。
(三)******资源局网站(******)。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9日)反映至******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7室,邮编:530201)。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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