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对航拍无人机及摄影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11-04)进行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33号北斗信息产业园25栋综合楼3楼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航拍无人机及摄影器材 |
1 |
批 |
校园宣传活动使用 |
投标人认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出质疑。
质疑电话:0773-******、******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二0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